“吴弑母案”二审将择期宣判
日期:2023-05-19 22:26:13 / 人气:203
本站编辑|张旭编辑|翟瑞民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一年。2023年5月19日上午,“吴弑母案”二审在福州中院开庭。经过近7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决定宣判。本网此前报道,2016年2月14日,福州警方在福州晋安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教职工宿舍内,发现被害人谢在家中遇害。谢是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的一名历史老师。她的丈夫2010年因肝癌去世后,她和儿子吴住在一起。吴从小成绩优异,2012年保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侦查,警方发现谢于2015年7月被害,其子吴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4月,吴在重庆落网。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吴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12月24日,福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一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据“福建高院”微信公号消息,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吴对世界悲观厌世,有自杀念头。父亲去世后,他认为母亲谢某某的人生已经失去了意义。2015年上半年,他产生了杀害谢某某的想法,并在网上购买了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用哑铃棒猛击谢某某头部、面部,致其死亡表示感谢。后吴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骗取亲友144万元,以生活费、学费、经济证明等理由挥霍。为了躲避调查,吴在买了10多份身份证件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捏造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吴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一审宣判后,吴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显示,在庭审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法院决定中止审理。2022年4月22日,吴的代理律师徐新向本网透露,吴上诉后,福建高院原计划尽快安排开庭。后来律师申请了精神病鉴定。他作为辩护人寻求了一批精神科医生的帮助,并向法庭提交了三份专家意见,其中一份是包括著名精神科医生季树茂在内的五位著名专家的联合意见。徐新说,这些材料提交后,庭审被暂时搁置,由于当时全国疫情紧张,法院决定暂停审理。5月19日二审庭审中,法庭围绕上诉人吴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等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根据该报和其他报道,2021年10月,27岁的吴在看守所写了数万封信,寄给她的叔叔、月经和本案涉及的诈骗受害者。在一封约5万字的信中,吴向亲友表达了悔意,并希望取得他们的谅解,争取“一条生路”。


作者:欧迪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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